甲 方:东莞市****商住区建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东莞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商住区宣传广告牌制作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商住区宣传广告牌制作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东莞市东城区
工程内容:负责双面灯箱广告牌的更新设计制作安装,七色丝印进口灯片画面的更换、增加光管等内容
二、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东莞市体育路、东城西路、东兴路、育兴路、红荔路两侧的双面灯箱广告牌的更新设计制作安装;
(1)78×104cm双面灯箱广告牌[15个]换七色丝印进口灯片画面工程制作安装;
(2)78×14.5cm双面灯箱广告牌[15个]换七色丝印进口灯片画面工程制作安装;
(3)78×74cm双面灯箱广告牌[116个]换七色丝印进口灯片画面工程制作安装;
(4)78×176cm双面灯箱广告牌[123个]换七色丝印进口灯片画面工程制作安装;
三、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从收到批文起25天内完成。
(2)本工程工期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验收,因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附落、7度以上地震、特大暴雨)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四、 合同价款
(1)合同包干总造价为:暂定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
¥:90,000.00元
(2)78×104cm双面灯箱广告牌[15个]的制作安装:¥:313.33元/个
合计:¥:4,700.00元
(3)78×14.5cm双面灯箱广告牌[15个]制作安装:¥: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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