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生产的产品委托乙方进行辐照加工处理(保鲜灭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产品送到乙方仓库指定地点,并附送货单,由乙方进行登记,乙方出具收获单,甲方在原则上提前一周将送货计划报乙方,若有特殊情况提前两天通知,乙方须按甲方要货时间,及时安排辐照量,确保甲方按时提货。
二、乙方负责对甲方的产品进行辐照,使产品微生物在负载达甲方所提内控要求(辐照后细菌总数小于_________个/克,大肠菌群小于_________个/100克),并出具检验证明,若辐照后在包装无破损情况下,两个月内发现微生物不合格现象,双方协商解决,如确系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复照。
三、辐照费:
┌───────┬────┬────┬────┬────┐
│品项 │ │ │ │ │
├───────┼────┼────┼────┼────┤
│单价(元/吨) │ │ │ │ │
│ │ │ │ │ │
└───────┴────┴────┴────┴────┘
辐照费提货时结清,乙方同时出具加工业的税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四、产品装卸由乙方解决。装卸过程中不得发生纸箱的破裂和压扁现象,甲方发往乙方之产品,乙方应由专人管理批次并负责仓储保管,若有遗失,乙方须按实际价格赔偿。
五、如遇有争议的问题时,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友好协商解决,不得单方违约或终止协议。
六、未尽事宜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加以充实、完善。
七、另行约定: 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期_________年。
甲方: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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