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 电影/电视剧 剧本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 剧本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创作如下剧本:
1、剧本名称:
2、剧本类型:
3、剧本的每集长度及集数(电视剧剧本)/ 长度(电影剧本)
4、剧本设计:(基本创意阐述、简单大纲,见附件)
5、 [可选项,如果是改编剧本 ] 剧本依据《 》(原作品)进行改编,原作品作者授权书由甲方提供(见附件)。
第二章 剧本著作权
第二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原则:
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条等相关条款,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相关付酬条款基础上,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范围内,该剧本著作权可以约定由甲方 (委托方)享有,亦可约定由乙方(受托方)享有。享有方自剧本交付之日起,在 5/10/20……50年之内 对该剧本拥有相应著作权利。
(如下第三条、第四条是选择条款)
第三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甲方 【乙方(创作者)仅是劳务付出,非权利人】
1、甲方拥有本合同约定创作剧本的著作权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 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表演权,对该剧本进行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