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成都海关计算机系统服务器维保服务
委托方(甲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受托方(乙方):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
“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让人。
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委托方(甲方):成都海关住所地:成都市高新区天顺中街66号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成都海关计算机系统服务器维保服务目进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2。技术服务的内容响应时间不多于4小时。
3。技术服务的方式。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2。技术服务期限
3。技术服务进度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
(2)
(3)
(4)
2。提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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