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的解除权属于没有附加任何前置条件的任意解除权.这是委托合同当事人特别享有的专属权利,合同怎么样解除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怎样解除委托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
二、合同怎样解除?
1、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指合同解除的条件有法律直接规定。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权的行使和对方的抗辩?
1、解除权的行使,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此时为确认之诉)。
注意事项: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符合双方合同关于解约条件的约定,亦不属于《合同法》第94条可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其通知解除的行为,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注意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应当依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确定,不动产权属证书只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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