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按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我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认为: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5篇实用室内设计委托合同范本,欢迎借鉴参考。
5篇实用室内设计委托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室内设计的地址:
设计内容: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乙方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 元。计币 元整。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首期付50%设计费,计币壹万玖仟肆佰元整。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乙方设计师在测量后8天内完成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和效果图。
三、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甲方至乙方处看图,与设计师经过沟通同意,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30%设计费,计币壹万壹仟陆佰肆拾元整,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30天完成全套装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甲方到乙方处取图,并约定设计交底日期,此时甲方支付乙方15%设计费,计币伍仟捌佰贰拾元整。余下5%尾款在工程开始后半个月内付清。
四、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设计师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应有四次去现场放样及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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