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阿坤品牌开设火锅店。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 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 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 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 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 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 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 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 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锅底调味品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 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 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 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 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 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 授权地点:
2. 授权面积: 平方米
3. 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 在合同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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