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国外货物运输,分拨及其相关信息服务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签订如下合同:
一、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根据需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发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名称、具体的提货时间,发货日期及时间、重量、件数、体积、收货人的姓名、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传或电子信箱等信息);如甲方临时加单,应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货物 信息与乙方。因甲方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乙方损失或费用支出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包装货物。
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付款与乙方。
甲方若对乙方物流服务费用有疑问,有权要求乙方解释。
货物发运后,甲方有权过问货物运输情况。
在合同执行中,若乙方运输服务屡次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承诺对承担的甲方国内/国际货物的物流服务予以权利保障,保证足够运力,保证优质服务
2.2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获单位或收货人
2.3乙方街道甲方通知应及时安排收货运输事宜。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装货查验工作,查验无误应填写装货验收单或其他单据,如发现货物短缺损坏,应即使通知甲方有关人员。
2.4乙方对余数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对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经甲方调查确认;(2)货物本生的缺陷或自然思念好以及由于包装不善;(3)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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