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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疗师见习协议

  甲方(带教老师):_______________  乙方(见习治疗师):_____________

  为保证见习治疗师见习的顺利进行和见习质量,同时也为了保证带教老师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利益,特制订以下见习协议条款:

  一、确立见习关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带见习场所和机会,每周提供给乙方的见习和带教时间为_________小时。  2.见习前_______周为双向选择期,甲方有权利根据其考察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品质的结果同意或不同意双方见习关系;乙方有权利根据其本人的能力特点和专业理论取向等个人特点确立或放弃见习。双向选择期结束后,如果甲乙双方的其中任何一方未明确提出终止见习,则默认双方已经确立见习关系。  3.乙方本人向甲方本人或其所在单位交纳每学期_________元的见习费,此费用在双方确立见习始_______月内支付。  4.双方确立见习关系后,乙方中途退出见习,见习费用不与退还。

  二、保密  1.乙方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向外泄露甲方咨询和带教过程中的信息。在见习期间和其后严格保管有关的记录,录音等有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能让他人接触这些资料。  2.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所在单位的保密信息和资料(包括:心理测试,测评软件,数据,治疗师的家庭电话,电子邮箱,住址等私人信息和其它甲方未明确对外公开的资料)。  3.甲方对在带教和督导过程中乙方的个人隐私和被要求保密的信息保密。

  三、对待来访者  1.在见习期间,乙方应该努力保持与来访者之间客观的治疗关系,避免与熟人、亲友、同事等建立治疗关系,不与来访者建立和发展任何工作以外的关系。  2.在见习期间,乙方应尊重来访者,不以任何原因(如:种族,性别,信仰,教育水平,籍贯等)歧视来访者,不利用工作角色牟取私利。

  四、职业行为  1.乙方应在甲方的督导下工作,了解自己的能力和职能范围,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责以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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