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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实习协议

  甲方:江苏集群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乙方: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盖章) XX 年 3 月 4 日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江苏集群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一、 合作宗旨 江苏集群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具有深层次的合作空间和潜力,为进一步发挥校企优势,实现资源优化组合,共同致力于人才培养与科技研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二、 合作原则 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并发展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合作发展,进一步加快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实现双赢

  。三、 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条款执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订补充协议。一 校企合作办学,人才订单培养1. 双方共同合作,相关专业中,根据甲方需要,本着学生自愿 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为甲方定向培养、输送人才,并 命名为 集群 直通班,并根据甲方发展状况,经营规模或投 资领域的变化等情况,适时共同商讨调整定向培养专业、规 模和合作方式。2. 为保证合作培养的人才质量,甲方应投入一定的办学资源。 如:在乙方所在城市投资建设专门化的实验实训基地,满足 合作班级学生的实验实训需要;推荐企业的技术骨干承担合 作班级的部分教学任务;积极为合作班级的学生提前感受企 业氛围创造条件,以使合作培养的学生尽快适应企业的需求; 与乙方共同开发相关课程等。3. 应甲方合理需要,乙方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在甲方挂牌 设立“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企业函授点”,采取 “函授”模式组织实施教学工作,为乙方员工、实习生的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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