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弟的工钱该不该付?
新移民阿才,来美才一年,拿在国内做投机生意所赚的十来万美元做头款,买了房子。
这等派头,不能不教老移民羡慕:从前靠在美国打工攒头款,哪个不打拼五六年乃至十年八年啊﹗
房子买下,内外得装修。阿才夫妻是勤快人,每天从唐人街的糕粉店下了班,就在家里忙开了。好些技术性强的活计,自己干不来,便请堂弟来帮忙。堂弟是资深建筑工,举凡水、电、木,样样拿得起,每天下班便来,假日也搭上了。
忙碌了一个月,厨房整个换了新,房子里外油漆了一遍,客厅、卧室、浴室各处,该换的换了,该修的修了,堂弟无疑是主力。装修完毕,阿才夫妇却没有给堂弟付工资。
对此,他们私下讨论过,一致认为,堂弟人品好,多次向他们说,自己好歹是老移民,经济上有基础,不在乎什么工钱,这次来是帮忙,不是打工。夫妻自我开解道:“是亲戚哩,动不动就算经济账,见外了点吧?反正我们手头紧,要给也出不了多少。老移民帮新移民,不是天经地义吗?”
堂弟口说不要钱,心里却叽咕不停,直骂阿才夫妻不通人情:在这个物质社会,哪有不拿工钱的,我的客气话你当真啦?从此,两家人疏远了。阿才夫妇一直不觉悟,他们省了一笔钱,却在人情上犯了错误。
什么错误?一厢情愿地把人家的有偿劳动,假设为雷锋式的“奉献”。他们没想想,即便是“义工”吧,也是奉献给神,给残障人,给贫苦者,凭什么非要为你“锦上添花”?
在美国社会,干活,不管是亲是疏,都要付工资,这是常识。即便对方不脱中国式客套,口口声声说“不要”,你还是实行“亲兄弟,明算帐”保险些。揩油,只会招人厌恶。
厨川白村曾经在《出了象牙之塔》一书中,尖锐批评日本人送红包的虚伪,他主张,人际交往要先“物质”而后“精神”,以充实的、甚至是赤裸裸的物质上的满足为前导,然后是精神上的实现。
在物化社会,这条规矩尤其要牢记。老移民并没有亏欠新移民,后者不要以“债主”的身份,去讨他们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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