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在本年度的工作当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法律事务的协调、对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清理、备案、开展对税制和税收政策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
一、本年度国税工作情况。
(一)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再生资源行业大幅减收的情况下,通过加强经济税源培植、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加强评估稽查力度、加强组织收入督导等措施,千方百计挖潜增收,全年完成系统口径收入任务*亿元,完成政府口径收入任务42.39亿元,完成了调整后计划任务。其中非再生资源实现税收*亿元,同比增收6.9亿元,增长21%。再生资源税收占比由去年的**%降至13%,税源结构更趋合理。
(二)服务发展自觉主动。
一是积极策应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吉泰走廊建设及原中央苏区振兴的战略部署,出台了扶持吉泰走廊发展助推原中央苏区振兴60条税收措施,积极汇报、争取省局出台扶持吉泰走廊发展30条意见。二是开展了“助推工业、支持项目、帮扶企业”活动,走访1500户纳税人,解决各类问题75个。引导和帮扶企业由来料加工贸易转变为进料加工贸易,全年实现免抵调税收2.1亿元,同比增加5700万元,增长37%。三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减免税*亿元,受益户数0户;办理出口退免税*亿元,同比增长1.3亿元,增幅24%,为吉安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依法行政深入推进。
一是推行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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