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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政务公开信息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提高工作透明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政务公开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计生政务公开信息篇一

  (一)定期公开制度

  1、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收(免)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投拆电话等内容实行长期公开。

  2、定期公开内容要按时公开。

  3、动态公开内容要在办结后3日内公开。

  4、对需要变更的公开内容要及时进行变更。

  (二)议事决策制度

  1、各级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2、领导小组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议事会议,讨论决定近期须公开的内容,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议讨论通过重大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同意。

  3、各级政务公开的重要事项,都要经过“三会”即初审会、审议会、决议会进行决策,而后进行公示。

  (三)服务承诺制度

  1、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

  2、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应公开内容,实行动态公开。

  3、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免费代办等主动向群众承诺。

  4、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确保群众满意。各级要制定具体的服务承诺。

  (四)评议监督制度

  1、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每年都要采取多种形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2、政务公开纳入"下评上"的范围,定期开展评议。

  3、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都要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每季度召集一次征求意见座谈会。

  4、设置意见箱、发放《群众监督评议卡》、在"人口计生网"上设置政务公开意见建议栏。

  (五)整改反馈制度

  1、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进行归纳、汇总,并认真填写《群众意见建议汇总表》

  2、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对能现场答复的要现场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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