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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税收工作总结

  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牢牢把握主动权,税费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XX年,针对农业税、契税、区级收入等政策性减收和建筑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税收、耕地占用税等一次性税源锐减、增收因素乏力、税源缺口较大的实际,我们不讲困难,只讲措施,积极寻找补偿点,不断强化组织收入工作的中心意识、责任意识和目标意识,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确保了各阶段目标的实现和全年任务的完成。截止11月30日,全局共组织税费收入10159万元,同比增收1840万元,增长22%。其中:税收总收入完成5509万元,扣除农业税政策性减收同比增收950万元,增长21%;社保费入库4550万元,占年度任务3556 万元的128%,增收1463万元,增长47.41%,其他各项基金入库100万元,各项收入无论是增幅还是增量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年末将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征缴任务。十四个征收单位除天义镇地税所、汐子镇地税所因受建筑业税源锐减影响增速稍低外,其他都保持了高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围绕组织收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收入管理和考核,全面落实组织收入责任制,收入质量大幅提高。一是针对农业税、契税、区级收入等政策性减收和建筑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税收、耕地占用税等一次性税源锐减、增收因素乏力、税源缺口较大的实际,狠抓任务的层层分解和落实。在按季分析收入执行情况、按月通报收入、按旬反映收入进度的基础上,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建立了收入情况日报制度,加强了税源分析和对收入进度的调度;二是分城镇经济和农村经济两条战线,分别由两位副局长带队,成立了6个组织收入专项推进组,与全县地税系统14个征收单位签订了组织收入责任状,把收入任务完成的好坏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形成了“人人头上有指标、千斤重担大家挑”的良好氛围,从而调动了干部职工组织收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大依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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