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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大厅人员个人总结范文

  一、xx年工作总结

  (一)、在大厅内实行“一窗通办” 涉税事项

  在办税服务厅内推行涉税业务“一窗通办”,即实现纳税人在办税大厅内办理涉税事项时,在任何办税窗口通办申报纳税(含车辆购置税征收、落籍、转籍、变更等业务),认证报税、发票发售、代开(含专用发票发售、代开业务)、税务登记、文书受理等业务。

  (二)、在大厅内实行“按分计酬” 考核办法

  在办税服务厅内推行工作人员办理涉税业务“按分计酬”考核办法。即将大厅人均500元岗位津贴,按分值比例分配。所有涉税事项,按照查询方便、分值工作量配比合理的原则分类近30种,业务数量分类通过系统查询,计算窗口人员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分值,使工作量大小直接与岗位津贴挂钩。

  通过打造办税服务厅“一窗通办、按分计酬”服务平台,提升了纳税服务质量。但也存在重服务,轻管理,服务手段单一、业务办结质量不高等方面不足。

  二、xx年工作规划

  (一)、升级“一窗通办” 涉税事项服务

  将“一窗通办”涉税服务升级为“一窗通办,同城通办”。从满足纳税人需求入手,将办税服务大厅“一窗通办”涉税事项服务升级为“一窗通办、同城通办”服务。即全县区域的纳税人,办理任何涉税事项时,可选择在办税服务厅的任何办税窗口通办所有涉税事项。办税大厅将严格执行“同城通办、一窗通办”涉税事项操作规范,积极探索“同城通办、一窗通办”新路子,起到标兵作用,主动和分局结对子,利用办税服务厅先行“一窗通办”的优势,为县局做好“一窗通办,同城通办&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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