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岗双责”责任书,欢迎大家参阅。
第1篇: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现根据县府办《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订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
一、 责任范围
镇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矿企业负责人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政府、政府党委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和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六)及时对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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