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增强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假期学生的人身安全,那你知道暑期安全教育责任书吗?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暑期安全教育责任书,希望对你有用!
本人自愿参加烟台大学海洋学院**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年9月1日生效)。在我团队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一、学生个人安全责任
1、在无团队指挥责任下,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本人在活动中不听从领队指挥和其他队员劝告、违背活动安全准则,私自开展不属于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范畴之内的活动而造成损失及人员伤害,该种情况下的安全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5、实践过程中如发现或发生有关安全问题,学生本人要在第一时间向领队报告,学生本人不得在未经领队许可情况下擅自对安全事故采取措施或发表相关言论,如遇紧急情况学生本人可以采取正确的救援措施以减轻事故损失,但仍需及时向领队报告相关情况。学生本人如不履行该条款内容,将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6、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制度, 服从组织的统一安排,不得擅自离队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带队老师请假,外出必须有两人以上,经批准方可行动;
7、本人对参与社会实践情况已告知家长,并征得了家长同意;
8、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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