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家校联动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学生坐车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坐车安全责任书(一)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1)确保子女上学、放学乘坐的交通工具不是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例如:无牌证的学生接送车、残疾人代步车、拼改装车、社会黑车等未经交通营运部门核准营运资格的车辆,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取得运营资质的车辆。
(2)确保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二、学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家长有责任、有义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加强对子女的法制观念教育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
三、家长接送子女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四、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接送车辆按规定停在指定区域,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五、家长早上送孩子到站点必须等孩子安全上车后方可离开,若家长提前离开,孩子在站点候车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晚上放学,家长必须提前到达站点接到孩子,若因家长不按时到站点或不到站点接孩子,孩子下车后因无家长监管,在站点或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
六、学生家长自行接送子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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