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
第五条 装运港
_________。
第六条 目的港
_________。
第七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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