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为其股东、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问题,我国《公司法》和《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均明确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公司为个人担保书范文,仅供参考。
本人愿对贵司就职的/女士提供如下担
保,被担保人在工作期间或离职后发现给贵司造成财产、经济损失,由
本人在一月内负责赔偿。
担保项目:
1、 贪污公款,侵占公司财物;
2、 工作期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 擅离职守,移交不清。
4、 离职后发现在工作期间内造成的损失。
担保人:
年 月 日
担 保 人 情 况
姓名: 职业: 与担保人关系:
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邮 编:
(查担保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应附担保人单位证明)
被担保人确认签名: 担保人确认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人: 被担保人:
一、担保人 愿意为被担保人 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在 公司工作期间,若因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或货款(物)、私自占有公司财物不还,劳动合同违约等行为造成债务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担保人概况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五、请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其担保资格的真实性 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担保人工作单位(盖章): 六、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签订之日起至被担保人合同到期6个月以后止。 担保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担保顺序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员,员工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此顺序选择,担保人应有固定收入。
3、担保人工作单位只为担保人的担保资格的真实性作证明,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