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解除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文,仅供参考。
解除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文篇一:
申请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138983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申请请求:请求贵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及理由:
20XX年3月3日, 建筑设计研究院对申请人提起诉讼及财产保全,贵院作出(20XX)海民一初字第102号裁定:冻结申请人在_________支行的账户存款柒拾万元,账号为:________。现申请人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提供担保并向贵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担保财产:等值货币担保700000元(柒拾万元)人民币,存放于贵院作为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第25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4条、第15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在民事诉讼的判决作出以前,申请人并不一定败诉,因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应受法律的保护,申请人不应该承担因财产保全而带来的损失。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申请人如果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就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9日
解除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文篇二: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院于 年 月 日作出__民__字第__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__(写明解除财产保全的理由)
依照__(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 律条款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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