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是二板市场的一种特有的证券公司。这种证券公司即保荐人既是担保人,又是推荐人。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保荐代表人管理的通知,仅供参考!
各保荐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保荐代表人管理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保荐代表人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
(一)考试科目
原有两个考试科目(证券知识综合考试和投资银行业务专业考试)调整为一个考试科目,名称为“投资银行业务考试”。
(二)报考条件
完成执业注册的在职证券从业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成绩维持
个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或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后,应当每年参加并完成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未按要求完成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的,其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不再有效。
二、保荐代表人资格管理
(一) 注册及变更保荐机构流程
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或保荐代表人变更保荐机构的,应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并通过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保荐机构在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为申请人提交变更执业证书类型申请后,由该申请人登录平台,填写电子申请表,并提交保荐机构。
2、保荐机构对申请表进行实质审核,在确认申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后,将申请表提交至协会外网进行外部公示。
3、保荐代表人资格注册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期间未接到投诉举报的,协会正式受理其资格申请;接到投诉举报或保荐机构在审核期间变更申请材料的,协会中止受理并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协会驳回申请,符合注册条件的,恢复审核,期限重新开始计算。
4、协会对申请注册保荐代表人或变更保荐机构的人员进行抽查面谈,并通过从业人员管理平台通知被抽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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