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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突出对优秀员工的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工作绩效改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工厂考评体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门开展考评工作;

  第二条 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部工厂各科室人员及各分厂、车间办公室人员。

  第二章 考核体系

  第四条 考核内容

  1、 工作业绩(占80%):分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大项。专项工作是指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包含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作),专项工作考核根据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进行评价。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据日常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及相关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采购员的及时供货率、考核质量主管的质量指标达成情况等)。由于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性质的差异,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比重由各部门自行调节,但比例一旦确定后应在半年内保持比例的稳定性。

  2、 工作能力和态度考核:考核员工为达到工作目标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以及员工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执行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等,各分项的考核权重由各部门自行制订;

  3、 加分项:考核员工创新、自主学习和特殊贡献等方面。

  考核内容

  权重

  综合考核得分

  工作业绩

  专项工作

  80分

  两项比例由各部门灵活掌握,但总和为80分不变。

  得分=专项工作+日常工作+工作能力和态度+加分项

  日常工作

  工作能力和态度

  20分

  加分项

  3分

  第五条 考核方式

  采用逐项打分、三级考核的方式,先由员工自主考核,后由直接主管评分,最后由部门主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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