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普遍或全局性的问题作出的;另一类是针对特殊问题或重要的局部性问题而制定发布的。从时间的要求上可分为紧急指示和一般指示。下文是指示及其例文,欢迎阅读!
指示,是上级领导机关根据宪法、法律、法令以及有关决定、命令等,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提出基本要求,指出方法步骤的指导性下行公文。指示同命令、指令的不同之处是:命令、指令一般由国家行政领导机关或领导人发布。指示,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亦可使用;命令、指令一经发布,即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坚决执行,没有变通余地。而指示,下级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不象命令那样严格。
指示,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向下级发布指示,阐明指导原则、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另一种是针对某项工作、局部性的问题,向下级机关布置任务,说明意义,提出办法。指示是指导性的公文,其特点主要有:
1.内容具有原则性。
指示布置工作任务,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不像通知那样对工作作具体、详尽的安排。受文单位可按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加以贯彻落实,指示的内容都是原则性的。
2.作用具有指导性。
指示是针对全局或局部的重要工作而发,其中有些问题按以往的政策措施不能解决或解决得不好。上级机关为了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以期取得好的效果,便在指示中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原则。指示不仅体现上级机关的意图,还明显地体现其政策性和指导性。
3.发文机关级别较高。
理论上说,凡有下级机关的机关,都可发指示。但实际上,基层单位一般不用,市以上的机关才用得较多。这一点,同内容有关,高级领导机关居高临下,才能较好地提出指导原则问题。另外,指示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决定了指示的严肃性,切忌滥发,既不能对任何问题都发指示,也不能对任何机关和个人都发指示。除了高中级党政机关及其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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