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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对营改增建议的批示范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营改增的建议批示范文,仅供参考!

提出对营改增建议的批示范文一:关于进一步完善现行“营改增”的建议

  民建益阳市委三支部副主委、资阳区政协委员邓冰反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以下简称“营改增”),自20xx年1月1日起在上海拉开序幕,历经20xx年和20xx年度两次地区扩围与行业扩围后,仅剩下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工作将于今年5月1日起全部铺开。在看到税制改革的优点外,也要看到“营改增”所带来的一些不利因素和影响,特别是对地税的影响。

  一、存在的问题

  (一)税源严重萎缩。按照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的设计,根据主体税种划分为两大体系:流转税体系、所得税体系,其中流转税体系实行地税管营业税、国税管增值税“两条腿走路”的管理模式。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地税机关目前唯一称得上主体税种的就是营业税。“营改增”后,营业税消亡,增值税“一支独大”。主体税种的缺失,更直接导致地税税源严重萎缩,地税税收急剧下降。另外,“营改增”后,地税仅剩下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固定税源,与经济发展指标关联度弱,增长后劲严重不足。

  (二)老税源逐步流失。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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