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2021年《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全文

  为了规范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行为,维护正常营运秩序,制定了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并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20xx年10月29日兰州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xx年11月24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行为,维护正常营运秩序,保障乘客、客运企业以及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兰州新区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客运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汽车)是指依法取得营运资格,根据乘客意愿提供客运服务,按照行驶里程或者时间计价收费、可以巡游揽客或者站点候客、喷涂安装出租汽车标识的小型客运汽车。

  前款所称的出租汽车不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会城市特点、交通需求、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环境保护等因素,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同时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出行需要。

  市人民政府对本市出租汽车的总量应当实行动态调整和控制,并负责本市出租汽车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政策制定、价格审批、设施规划建设等总体工作。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市出租汽车动态监测调整机制,每年评估市场供求情况,编制出租汽车调整运力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应当遵循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安全运营、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七条 鼓励、支持出租汽车行业推广使用纯电动、天然气等环保节

阅读全文
相关文章更多>>
最新发布文章更多>>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钟乳石资源保护条例
暑假带薪实习心得体会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