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师德师风考核细则是怎么样的?考核细则就是一个标准,看看下面吧!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充分调动每位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各自的特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从20xx年10月起对全体老师实行按月、学期、学年量化考核,为了保证考核评价的合理、公平和科学性,特制定以下考核实施细则。
二、考核对象:
全体授课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1、职业道德方面(15分),具体包括:
(1)维护学校稳定,树立学校形象,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努力构建和谐校园(5分)。如:有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有损学校形象的言论、在校内拉帮结派、造谣传谣、挑拨离间、吵架、斗殴的此项不得分。
(2)服从领导分配,工作中不打折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5分)不服从领导分配的份内工作或临时性份外工作、工作中相互推诿、遇事隐瞒不报酿成后果、越级处理问题造成负面影响的,有其一者此项不得分。
(3)爱岗敬业,服务热情(5分)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工作中服务态度粗暴、体罚学生、中餐饮酒或晚上酒后面对学生(除执行禁酒令外),有以上情况之一者此项不得分。
2、岗位工作方面(50分),具体包括:
(1)计划、总结完成情况(5分)
不按时完成工作计划扣2分,无工作计划的扣3分;不按时完成工作总结扣2分,无工作总结的扣3分,扣完为止。
⑵备课(10分)
备课与计划不同步的一课头扣2分;
教案不规范的或无实质性内容的扣2分;
教案不能按实际进度完成备课的,少一篇扣1分;
教案该详不详的一篇扣0.5分,
教学反思应不少于备课篇数的一半,教学反思少一篇扣0.5分, 不同课头叠加计算,扣完为止。文班的理、化、生,理班的政、史、地备课量执行要求的三分之二。
⑶上课(10分)
课堂纪律混乱一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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