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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郊限购细则最新版

  住在燕郊的读者们,你们知道燕郊出限购令了吗?你们又有多少的了解呢?下面小编整理了部分信息,供大家参考!

  燕郊限购细则最新版

  为全面落实《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房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监管

  由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每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遇有紧急重大情况随时调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负责密切关注燕郊高新区及周边京津冀各县(市、区)市场动态,掌握市场准确情况,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交易“日报告”制度,建立市场交易数据信息“日报告、周汇总、月分析”制度,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对策措施。

  二、坚持规划引领,严格规划管控

  严格执行《三河市城乡总体规划》和《燕郊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河北省《关于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主动加强与北京、廊坊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动机制,严格控制城市开发边界和开发强度。此项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燕郊高新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负责。

  三、全面落实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1、指导各商业银行分类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风险控制。此项工作由市人行、市银监办负责。

  2、整合房产登记系统、商品房联机备案系统和二手房网签系统,对购房者户籍及房产信息情况进行核实。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房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此项工作由市房管局负责。

  3、购买商品住宅且在我市缴交三年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地人,准许迁入我市户籍。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

  四、严格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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