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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人员管理细则

  后勤工作的内涵 “后勤”,是后方勤务的简称。后勤人员管理细则该如何制定?下文是后勤人员管理细则,欢迎阅读!

后勤人员管理细则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后勤人员的管理, 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有效规范行政、后勤人员执业行为,增强后勤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登记的财务、医保、保卫、食堂、司机、电工、维修工等各类行政、后勤人员。

  第三条 本《方案》所称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指行政、后勤人员在医院的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操作常规和服务诚信的行为。

  第四条 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的具体办法和日常积分工作由医院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五条 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行政、后勤人员有不良执业行为时,应及时反馈给行政、后勤人员所属科室及个人,并按规定进行积分并记入个人执业管理档案。

  第二章 积分办法

  第六条 一次记分的分值,按照违规行为的程度,分为12分、6分、4分、2分、1分五种。

  第七条 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12分。

  1.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责任心不强,影响一线临床诊治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3.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调遣的;

  4.对压力容器、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检修不及时或使用不当,发生爆炸,引起火灾或设备损坏,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

  5.司机对医院车辆使用保养不当,人为造成车辆损坏或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用车,出现交通事故者;

  第八条 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6分。

  1.行政上不服从上级领导或管理的,影响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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