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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财务管理细则

  企业财务管理职能机构的职责分工已经相应明确,财务管理人员及其活动的作用日益提升。下文是部门财务管理细则,欢迎阅读!

部门财务管理细则一

  (一)目标与原则

  1、实行经费包干,是为了充分发挥统计经费的使用效益,调动全体职工勤俭节约的积极性。

  2、经费包干的各项管理办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各项开支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各专业岗负责人对本专业岗的包干经费负有监管责任;队长对全队的包干经费负有全面监督责任。

  (二)经费包干范围

  经费包干的范围。即各专业岗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旅差费、招待费、劳务费、维修费、非专项购臵费、书刊费、福利费(指以专业岗名义开支的)、计算机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经费包干的使用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包干经费的范围使用各项经费,全年按照均衡的原则进行支出,严格控制招待费(全队全年5000元)、书刊费、福利费、日常办公用品的支出比例,合理有效地使用包干经费。

  (四)经费包干结余的奖励办法。

  日常公用经费实行专业岗包干管理,超支不补,节余下转。当年包干经费结余部分全部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部门财务管理细则二

  专项经费是指专项调查经费,即在常规调查之外,国家统计局下达的普查和一次性专项调查(不包含国家预算内的专项调查经费)、地方财政经费的专项调查以及由各专业岗从政府有关部门承接到的委托专项调查的经费。

  (一)各专业岗的专项经费都必须纳入XX单位财务管理范围,集中管理,统筹兼顾、专款专用。在使用前要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提出使用预算报告,交办公室审核,按审批权限报分管的副队长或队长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并按预算计划执行;没有经过队领导班子审批的预算计划,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如中途因故新增大额开支内容,经过以上程序,方可在原预算内追加支出。

  (二)专项调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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