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稳定住房和工作、创新创业、表彰奖励、献血做公益等10个方面,都可以“积分”并申请入户。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武汉积分入户新政策,欢迎阅读!!
《办法》指出,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在我市中心城区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落户在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申请到我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以及新城区如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入户的,仍沿用之前的政策。
持有我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市中心城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住所,参加我市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可提交申请参加积分入户。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请人应首先登录网上申请平台,如实填报相关内容,经确认后到各中心城区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武汉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武汉市的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中心城区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年度居住证积分网上申报时间段为每年两次,分别为2月1日至3月31日;8月1日至9月30日。
入户申请由各中心城区公安部门负责受理,各区人社、税务、工商、房管、教育等部门负责相关资料审核,市人社、公安、税务、工商部门依据本办法另行制定具体认定标准和实施细则。
申请材料作假,五年内不予受理入户。《办法》称,申请人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提供虚假或伪造证明材料的,5年内不予受理;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迁回原籍。
创新创业、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能加分
合法稳定住所(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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