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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管理人员工作细则该怎么制定才好实施呢?下文是管理人员工作细则,欢迎阅读!

管理人员工作细则一

  来书屋看书、借书是村民的基本权利,管理员一定要保证,但同时村民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为积极配合管理员工作,按照制度规定借还图书,从而使书屋的图书减少丢失、损坏,使书屋能够长久地运转下去。参考相关规定,制定《村民借阅制度》如下。

  一、村民有阅览和借阅图书的权利。

  二、借阅图书需登记,每人每次可借3本。

  三、每本书的借书期限为1个月,可续借。

  四、借阅者要保管好图书,不要丢失,不要损坏,不要涂写乱画。

  五、过期不还,或损坏、丢失,要适当赔偿。

管理人员工作细则二

  一、农家书屋须悬挂湖南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匾牌,并在醒目位置张挂管理员职责及出版物借阅管理制度。

  二、农家书屋所有出版物及配套设施设备要分类登记造册,并作为村财务公开内容定期向村民公布。

  三、认真做好农家书屋防火灾、防偷盗以及出版物防潮、防虫、防尘等各项工作。

  四、农家书屋由所在村委会负责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爱好学习,乐于助人,有为公益事业奉献的精神。

  五、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提供较好的照明条件出版物摆放整齐,分类清楚,每周开放不少于3天的借阅时间。

  六、建立农家书屋信息反馈机制,将村民的读书和学习需求及时反馈,以增强配供出版物的实用性。

  七、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读书活动和农业科技普及教育等活动。

  八、要充分发挥农家书屋“扫黄打非”工作监督岗和前沿阵地的作用,坚决抵制非法违禁出版物,严禁向读者提供非法违禁出版物。

  九、具备经营出版物条件的农家书屋可申请办埋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增强农家书屋的自我发展能力。

  十、接受各级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所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及全体村民的监督。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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