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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沪九条出台

  上海市出台了关于20xx年房产新政的9条意见,小编整理了相关详情,欢迎大家阅读查看!

20xx年上海沪九条相关意见出台

  从严限购、差别化信贷、强化监管形成组合拳

  首套房“认房不认贷”,二套房首付五成起

  非户籍居民购房缴纳个税或社保年限改为“满5年及以上”

  在解释有关房地产信贷政策时,上海市住建委负责人强调,将坚持“认房不认贷”原则,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凡目前在房地产交易系统内查询到已拥有1套住房的,无论其是否有贷款记录、无论其住房贷款是否结清,均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对目前没有住房的购房者,还是实施首套房政策

  根据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上海出台政策措施。昨天,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顾金山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情况。

  《若干意见》共有九条,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若干意见》还提高了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住房信贷:从紧实行差别化政策

  此次《若干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金融服务办联合制订。政策的首个关键点,是明确了首套房认定“认房不认贷”的政策。

  《若干意见》强调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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