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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聘用实施细则

  乡村医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乡村精英,他们在发展之初承担着健康信息的传播工作,为乡村健康传播做出了重要贡献,并成为我国乡村健康传播中重要的意见领袖。下文是乡村医生聘用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乡村医生聘用实施细则一

  为进一步加快全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对农村广大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优化村医队伍结构,彻底打通医疗卫生服务最后一公里,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公开聘用52名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医疗卫生队伍。

  一、聘用范围及条件

  1、医学类专业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朔州市户籍。

  3、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医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的义务;无违纪违法行为。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聘用程序

  1、发布聘用公告,公布报名条件、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确定聘用、公示,签订聘用协议。

  2、招聘工作在区卫计局统一领导下,由聘用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

  3、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等工作。

  三、聘用办法

  1、发布聘用公告

  在朔城区人事人才网及相关媒体公布。

  2,、公开报名

  ⑴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提交原件、复印件;

  近期免冠2寸白底照片4张,报名费60元。

  ⑵报名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3、资格审查

  在聘用领导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考试

  试题总分为100分。试题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公共卫生管理等。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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