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月23日)下午,合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合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合肥版网约车细则,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详情如下。
车辆标准还是“下”来了
1、之前征求意见稿中,车辆标准被规定为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排量达到1.6L以上
2、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
3、细则定稿中将标准下调车型标准略高于市区主流巡游车;
4、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排量达到1.6L或1.4T以上;
5、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500毫米以上或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
其他规定并无太大变化,比如:
1、车辆必须是在市区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
2、安装符合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技术标准;
4、车辆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超过3年等。
5、《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营许可期限不超过8年,与该车辆可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最长使用年限相一致。
驾驶员不设定户籍限制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的条件与征求意见稿大致相同,本市户籍和获得市区居住证的市民均符合条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有效期为6年。细则规定,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其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车辆所有人为法人的,承包经营的驾驶员应当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不得转包。
合肥网约车新政实施:实施细则将不设过渡期
合肥市运管处处长陈剑波表示:
合肥将不存在像北京那样的过渡期,但是三项行政许可从申请到办理肯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大家也不必过于紧张,在开始一窝蜂进行申请,反而会降低效率。
近期,合肥市运管处会陆续发布行政许可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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