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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工绩效考核细则

  针对维修工岗位的特殊性,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的考核规则,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调动全员创新意识。下文是维修工绩效考核细则,欢迎阅读!

维修工绩效考核细则一

  一、工作量 40分

  (1)以每一工作日为一记量单位包括维修项目,修理时间,修复后持续工作时间。为日记分标准持续工作时间/修理时间*工作项目比较日工作量及工作效率记录当日工作记录。

  (2)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如无故怠工,推脱。经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确认。 (每次扣2分)

  (3)维修时如查不出原因或自己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与班长联系。每次设备修理结束后,应观察一段时间(10个产品以上)确无问题,请操作工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后,才算完成任务。(无故不执行扣1分)

  (4)工作完成将维修现场清理干净,工具及零件归位。换下来的旧零件应收回,带回机修间,如能修复,尽可能修理。(无故不执行扣0.5分)

  (5)修理应填报修单,各人应做好工作记录。作为月度考评依据之一。

  (6)以出勤及加班加点考核工作积极性视工作实际情况增减(最多不超0.5分)

  以上依据维修工作记录出勤考核表及操作报修工作联系单。

  对应各维修人员负责的机台及设备的维护保养:

  (1)机台所有零部件有无缺失及损坏 (每一处扣0.5分)

  (2)跑冒滴漏的及时处理 (每一处扣0.5分)

  (3)各润滑点的通畅及无外漏时间周期设定合理,固态油脂加注每15个工作日加注1次。(每一处扣0.5分)

  (4)各安全保护机构的齐全有效。(每一处扣 1分)

  (5)吸料干燥泸芯每2个工作日清理一次。(每一次扣0.5分)

  (6)油箱减速机油位及泸芯的定期更换。(每一次扣0.5分)

  (7)各人专管的生产设备,每班至少巡视、点检二次,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班长,并为维修作好配件和准备工作。(无故不执行扣0.5分)

  二、质量 20分

  1 对所修机台及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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