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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网约车细则

  近日,肇庆发布《肇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肇庆网约车细则显示,网约车司机没有户籍限制须持本地车牌,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三年。下文是肇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全文,欢迎阅读!

解读肇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一、出台《肇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背景

  近年来,网约车迅速兴起,给市民带来了新的出行方式,同时也存在车辆和驾驶员准入门槛低、安全隐患大、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亟待规范管理的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为规范我市网约车经营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网约车《实施细则》,明确网约车管理的具体事项,包括网约车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网约车驾驶员条件,以及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网约车运输证、网约车驾驶员证发放等行政许可具体实施问题,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经营服务的监管。

  二、《实施细则》适用范围、实施主体

  《实施细则》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具体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高新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管理总站负责辖区内具体实施网约车监督管理。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在国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细化相关标准。包括总则、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附则共六章三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经营者许可条件。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经营许可需具备《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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