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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该如何管理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欢迎阅读!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提升平台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第四条 交易平台应当立足公共服务定位,坚持电子化平台发展方向,遵循政府主导、管办分离、开放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守法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要求,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相互分离的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当事人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主动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统筹指导和协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

  各市州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等相关工作。

  各级招标投标、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国有资产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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