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省属师范大学,更是一所拥有悠久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学府。
二、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取得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m-1.85m、女生身高1.63m-1.75m,其他身体健康状况参照《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且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我校20xx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采用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和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校考两种方式(具体情况见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参加校考的考生需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指定的长春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有统考合格要求,考生所报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校考;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无统考合格要求,考生可报考我校校考。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收文、理科艺术类考生;其它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
三、专业课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注:我校在省外设立的校考考点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招生专业和招生范围如有变动,以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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