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对接20xx年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实施我校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搭建与中学先修课程的制度衔接,选拔乐教适教的师范类学生,结合我校专业化的人才培养特色,探索适合我校的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模式,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将在20xx年进一步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选拔优秀生源。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具有浙江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必须参加浙江省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会考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认定后方为有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报名考生须为选报一类考试科目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所有科目中(按11门科目计算,不含自选模块)必须达到6A及以上,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四项均为P等(含)以上。
2. 报名考生须为选报一类考试科目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所有科目中(按11门科目计算,不含自选模块)必须达到4A2B及以上,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四项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
学科竞赛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
科技创新类:
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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