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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式作文教学案例

 

问题提出:

曾经有一年,上海的不少高考学生“失去”了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时之间,增加了不少的“孤儿”。一些学生为了使自己的作文有“真情实感”,进而获得高分,不惜“牺牲”自己的亲生父母。

对于这个事例,我们可以想象学生的情感体验有多贫乏。学生的情感体验之浅,我们在平时的作文中也可多见,如要求学生写感人的事,学生就会写“奶奶雨中送伞”、“父母送子就医”、“教师挑灯备课”,等等。而且有些事例可能就是学生从小学就开始写过了,一直写到现在。甚至更令人怀疑的是,这些事例的描写,也许是家长小时候教给学生的。

总之,一句话,“学生实在没有什么东西可写”。

为什么学生一碰到作文就无从下笔呢?读了那么多年书,经历了那么多事,为什么还是“没什么东西可写”呢?我认为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对于书本,对于生活,学生并没有真正地用心去体验过。“体验的缺失”是学生作文空洞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在这里不想对“造成学生体验缺失的原因”作过多的分析,只想对“如何加深学生的体验,让学生作文时言之有物”作一过有益的探讨。

 

理论依据:

2001年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要求“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提出“学生作文也是一种体验,一篇好作文应是学生的一种独特体验”。这些都表明作文是以学生在生活中的体验为题材的,是写学生自己的独特体验。

从词源来看,据伽达默尔研究,“体验”一词是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由狄尔泰加以术语化的。体验,在德文中为“erleben”,有“亲历”、“亲见”之意。“erleben”是由“leben”和一个前缀“er-”构成,而其中的“leben”有生活、生命、生存之意。所以“erleben”(体验)就带有两层重要的涵义:(1)体验就是对生活、生命和生存的经历和感受;(2)体验是“亲自”感受到的心灵境界,是主体从自己的内心情感出发,积极主动地去体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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