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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第四课第二框
教学目标
1、了解公民享有的肖像权、姓名权的具体内容,明确法律维护公民的肖像权、姓名权不受侵犯。
2、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姓名权的行为,提高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学会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3、懂得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当履行尊重他人合法权利的义务。
教学重点
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姓名权,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姓名权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学难点
懂得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当履行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的义务。
教学手段
投影、活动、讨论
导入:我们来做一个小游戏:给一位同学用布蒙上眼睛,请同组的两位女生或两位男生上台,请被蒙上眼睛的同学猜一猜,被请上台的两位同学是谁?如果猜不出,请说一说怎么做可以最准确的知道他们是谁?
(看容貌,叫名字)
我们凭借什么来区分周围这些不同的人?使我们不至于将众多的“别人”混淆,──不同的面孔(容貌)。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每个人都有一张不同的面孔。不同的面孔,用术语来说就是肖像,是每个人与生俱来最直观的独特符号。同样,我们每个人都有姓名,姓名是将人区分开来的文字符号,是我们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可见,肖像和姓名是我们将不同的人区分开来的两大外在标志,下面,我们就来了解对于公民在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板书: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活动一:情境剧(教材第40-41页图文资料,编写剧本并表演)
思考:(1)小红行使了什么权利?
(肖像权)
(2)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肖像制作权、使用权、获酬权)
(3)这些权利在上述表演中是如何体现出来的?
(让爸爸给自己拍跳舞的照片,行使了肖像制作权;小红征得爸爸的同意,同意某刊编辑将照片刊登在杂志封面上,行使了肖像使用权;编辑将使用照片的报酬交给小红,小红行使了获酬权。)
(4)小红为什么刊登照片要征得爸爸的同意?
(小红15岁,未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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