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教材分析:必修2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识记“双基”】

本课分为两框节: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双基”要求:

1.了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2.了解 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任期、权利和义务。

3.理解  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及其相互关系。

4.理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5.理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和基本内容。

6.说明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再讲究学法】

本单元知识在政治生活中通过近几年的高考试题的分析可以看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一定要把知识连接成整体的知识网络,提纲挈领、各个突破。

1.抓住一个核心──人民代表大会

1.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

(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4)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二者不能混淆。

(5)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6)产生方式:由民主选举产生。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间接选举产生,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五年

2人民代表的职责:

(1)权利: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包括享有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的权力,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2)义务:人大代表在自

阅读全文
相关文章更多>>
最新发布文章更多>>
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
第八课 国家收入的分配
必修2第六课第三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