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在唯物辩证法中居于实质和核心的地位。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又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它既是科学的认识方法、科学的工作方法,也是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要哲学理论依据。
教学目标
情感目标:引导学生在合作学习中体验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帮助学生在探究知识的过程中感悟哲学思维的魅力。
能力目标:增强抽象思维能力、辩证理解问题的能力,增强学习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表达能力等。
知识目标:了解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知道二者之间的关系,掌握其方法论要求。
教学过程
布置作业:阅读第九课第一框第二目的内容。
教学步骤:
步骤一:教师提出问题,引入课程内容。
问题1:有人说,“解决台湾问题,用和平的方式总会留下矛盾,用武力的方式就不会留下矛盾了。”从哲学的角度看,你认为这种说法有道理吗?请谈谈理由。
由此得出结论:无论采用什么方式、解决什么问题,矛盾总是时时存在的,这说明矛盾具有普遍性。从事物矛盾的存在看,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即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于每一个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时时有矛盾,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
问题2:但是我们解决台湾问题的方式有不同,采取这些不同方式的哲学理论原因是什么?
这说明,事物矛盾具有特殊性。世界上的事物虽然都有矛盾,但是每一个事物的具体矛盾又各有各的特点,这里说的就是矛盾的特殊性。因为矛盾具有特殊性,所以要采取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
步骤二:设置情境,引入新的话题。
1.教师将课前准备好的几组不同类别的物品分别发给学生小组。(如,水果、蔬菜、文具等)。
2.各小组对这些物品进行比较分析,并设计问题。
问题:
(1)这些物品各自有其特殊性,说明事物的矛盾各有特点。
(2)不同的物品有着同类性质。这是矛盾性质的普遍性,即同类事物中每一个具体的不同事物所共同具有的性质和特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事物的“共性”。
(3)矛盾的普遍性(共性)和矛盾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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