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晚自习,周老师神情严肃地踏进教室,开起班会。他开门见山,当众宣读了一份“布告”,因我榜上有名,清楚地记得这份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布告
经查,我班×××、×××、×××、李启咏(作者名字)××、××等共25名同学,多次违反班规班纪,影响恶劣,损害了集体荣誉,现予以张榜公布。责令上述同学在两周内纪律状况有明显好转,如继续违纪,将予以开除,特此布告。
周××(印章)
我一听到自己的名字,耳朵“嗡”地一下响开了,感到脸上十分烧。他后来说的什么我就听不清了。周老师那张抄在大白纸上的“布告”贴在教室黑板右侧的墙上。下课了,未上榜的同学一哄而上,挤在布告下面争相观看,甚至其他班也有好奇的同学凑热闹。而我们这些上榜的学生,恨不得变成虫子钻进课桌抽屉洞里,躲起来。接着,第二天就发生了令周老师大为光火的事儿。有人竟然在布告中周老师的名字上用红圆珠笔打上了醒目的“×”号。学生虽小,但从乡政府门口的法院布告上经常见到打着红叉的人名,知道那是死刑犯的标记。这个恶作剧做得过头了。周老师把讲台拍得砰砰直响,桌面上的粉笔盒被震得哗哗响,粉笔沫子满世界飞。他涨红脸,大声喝斥道:我一定要破这个案!破不了这个案,我就不姓周,姓王八!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和另外一个同学被怀疑为是打红叉的人。他把我们叫到办公室,“审”了又“审”。我们就是不承认,因为实在不是我们俩干的。我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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