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概念教学的几点思考
数学概念虽然抽象,但大多数概念,都有其客观物质意义。所以在建立新概念时,应通过具体事物感知,形象思维,尽可能从实例引入。通过创设数学概念形成的问题情景,利用实例的直观形象性,使学生对概念所描述的对象有丰富的感知,而后引导学生把感知精确化,把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例如,在讲集合与元素的概念时,首先提出 “在坐的全体同学就形成一个集合,而每一个同学就是这个集合的元素”,使学生对集合有一个初步的、明确的印象。然后继续列举一些学生所熟悉的实例,引导学生逐一分析哪些能形成数学意义上的集合,从而归纳出集合的特性,使学生对集合的概念有清晰的、明确的认识。这样从实例出发,引导学生去发现,阐明概念的实际意义,尝试给新概念下定义,学生能注意到它反映了什么实际东西,就不至于觉得概念是一个空洞的词句,从而能比较主动地接受新知识,也就更容易在原有的认知结构中得以同化与构建。
二、揭示事物本质,理解概念
概念教学的关键还在于如何处理好 “文化继承”与“意义建构”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在概念教学中,仅阐明概念的实际意义是不够的,还应从事物的本质、事物的整体、事物的内在联系出发,对概念进行全面分析,突出其主要性质,揭示其本质,唯其如此,才能使学生切实理解概念的内涵。例如,学生对函数概念的理解往往有缺陷,或是停留在一种朴素的阶段,认为一个量变了,另一个量也跟着变,就有函数关系;或是只能背诵条文,形式地记忆,而不能抓住本质……对应法则。所以,在函数课的教学中,我先按传统的运动变化观点讲明,并把主要字句“在某个范围中取值”,“按照某种对应关系”,“都有唯一确定的值和它对应”着重强调,重点讲解,引导学生从集合对应的观点来认识函数,使学生认识到对应法则的重要性,抓住这一本质。
三、深入比较分析,强化概念
法国数学家拉普拉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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