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结论不严密引发的争议
——能被2、5、3整除的数的特征
在能被2、5、3整除的数的教学中,我们遇到了这样一个判断题:个位上是0的数一定能被2和5整除。在订正时,绝大多数学生认为是正确的。因为综合考虑能被2整除和被5整除的共同特征,那就是“个位上是0”的数能同时被2、5整除。但有一名同学站起来说:“老师,这句话不严密,不能说这句话是对的,因为没有考虑到小数,比如20.6的个位上也是0,但它却不能被2、5整除。”随即有人反驳:“20.6是小数,不在研究整除的范围之内。”“在整除的概念出现时,课本上叙述的是整数a除以整数b(b不等于0)所得的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这个概念叙述很严密,强调了整数a、整数b,而今天这个结论就不严密。”刚才那位同学被驳得哑口无言。接着,又一学生辩解说:“书上能被2、5整除的数的特征就没有说整数。她既然没指出这些数的范围,那就默认是整数。”有的学生说:“书上说的就一定准确吗?在小学最小的整数是0,到中学就没有最小的整数。”一个小小的判断题竟然引发了这样一场激烈的争论,让我意想不到。
教材是教师教学的依据,学生学习的范本,它的严密性、科学性和逻辑性是绝对的,教师要创造性的使用教材,要把握知识的准确性。在这部分内容的教学中,通过争议,我与学生商量,在能够被2、5、3整除的数的特征上面把“的数”或“一个数”变为“整数”这样就另师生非常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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