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理念的转变 新课改反思(一)
音乐学科特点,强调按音乐学科的知识结构体系进行教学,使学生掌握音乐知识,新《标准》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放在课程目标的首位,明确指出:音乐教育应以审美为核心。它淡化了传统教育中那种单一的知识传递过程,强调音乐课应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
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的态度。
音乐是一种情感艺术,音乐的魅力在于能给人们一个驰骋想象的空间,没有想象的人生是苍白的人生,没有想象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中学生和小学生正处富于想象的年龄,用音乐打开学生想象的闸门,培养他们的发散性思维能力,使他们以审美的态度感悟人生,认识社会,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是我们音乐工作者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
2、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爱迪生曾经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离开了对音乐的兴趣和感情,就达不到音乐教育的目的。只有当学生对音乐怀有浓厚的兴趣时,在他亲身参与音乐活动的过程中才能产生强烈的求知欲,进而主动地、不怕困难地学习音乐。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我们要营造愉快和谐的教学气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能被一种愉快和谐的气氛所陶冶、感染和激励,使创新意识得到很好的激发。
3、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音乐教育是以审美为核心,以学生愉悦感受和积极参与为出发点,以提高全体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审美修养为目的的基本素质教育。通过审美实践,纯洁和丰富情感、美化心灵、完善人格,是美育的基本功能。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重学生的生活体验和情感体验,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的整体把握,努力揭示音乐要素在生活中的作用。在教学中鼓励学生大胆发言、积极参与、主动提问,这些方式都可以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
4、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n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