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学设计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理念
一、教学设计概述
对“教学设计”(instructional design)涵义的认识目前还未能达成普遍共识。教学设计专家格斯塔弗森(K.L.Gustafson)指出,“教学设计”被用来描述包括分析教学内容、确定教学方法、指导试验和修改及评定学生学习的全过程。
在我国,一般认为,教学设计是研究教学系统、教学过程和制定教学计划的系统方法。它以传播理论和学习理论为基础,应用系统的观点和方法,分析教学中的问题和需求,确立目标,建立解决问题的步骤,选择相应的教学策略和教学媒体,然后分析评价其结果,使教学效果最优化。
(一)教学设计的主要特征
教学设计以明确的教学目标激发、促进和指导学生的学习,帮助每个学生完成学习。它的主要特征有:
1.教学的计划、开发、传播和评价建立在系统理论上;
2.教学目的建立在对系统环境的分析上;
3.教学目标用可观察的行为术语来描述;
4.对学生的了解是系统成功的重要因素;
5.研究的重点是教学策略的计划和教学媒体的选择;
6.评价是设计过程的组成部分;
7.测定和分等依据学生达到预期标准的能力;
(二)教学设计的一般程序
教学设计的程序因设计任务及设计者的不同而呈现多种形式。对整个教育系统设计和课堂教学设计均适用的是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加涅和布里格斯的教学设计程序。他们把教学设计程序分为14个步骤。
1.分析需求、目的及其需要优先加以考虑的部分;
2.分析资源和约束条件及可选择的传递系统;
3.确定课程范围和顺序,设计传递系统;
4.确定某一门课的结构和顺序;
5.分析一门课的目标;
6.确定行为目标;
7.制定课堂教学计划;
8.开发、选择教学材料和媒体;
9.评定学生行为;
10.教师方面的准备;
11.形成性评价;
12.现场试验及修改;
13.总结性评价;
14.系统的建立和推广。
以上程序分别在系统级、课程级和课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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