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的名称为和平镇丁字口社区佳佳幼儿园;办学地址:沿河县和平镇丁字口社区肖家巷子。
第三条 本幼儿园的办园宗旨是“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给孩子一个美好的人生开端,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是一所以“情感教育为前提,以素质教育为根本,编织爱的心网,让社会放心、家长安心、幼儿开心”为培养目标,可容纳2-6岁一百名左右的幼儿,共有三个教学班(大班、中班、小班各一个)的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理事会的产生:由法人(或其代表)、教职工按要求推选出的部分教职工代表作为理事舍的成员。
第五条理事会的构成:由法人代表、园长、教师代表一名、保健医生一名、保育员代表一名、财务人员一名共同组成理事会。 第六条 理事任期为五年,任期满后再进行推选、聘任,可连选任。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理事会议事规则:每年至少一次会议,l/3以上可以提议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章程决定,但部分事项要2/3以同意通过。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直接聘任,每年一聘。
第十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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